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会计资料管理水平,夯实会计基础工作,做到会计单据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规范,会计凭证装订格式统一、整齐美观,现根据会计制度和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等有关要求,特制订我院的会计原始凭证粘贴办法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,如发票、收据等,应统一粘贴在学校印制的“原始凭证粘贴单”上。所有票据按业务事项分别粘贴在不同的粘贴单上,一事一贴或多贴,不得混贴。单笔业务单据较多的可按类别、大小分别粘贴,可用多张粘贴单。要求:
1、关键信息如单位名称、金额不能被粘贴遮盖;
2、“粘贴单”左边缘3厘米为装订区,不粘贴单据。
3、均匀整齐粘贴在除“装订区”外的整张“粘贴单”上;超出“粘贴单”的部分应折叠和“粘贴单”边缘对齐。没有显著的凸凹现象。
4、同类、同金额票据集中粘贴。
5、从右上边缘对齐,顺延向左至装订线,间隔均匀地一张一张粘贴于“粘贴单”上边缘,间隔不小于5毫米,毛边裁剪整齐,一张“粘贴单”不够可用多张,幅面较小的票据可粘贴两排。粘贴完毕请压平整,不能折叠。
6.如果原始票据数量少无法完全均匀覆盖整张粘贴单,要从右向左依次粘贴,如果仅有1张票据请贴在粘贴单的右上角。
7.原始单据粘贴时要尽量做到左边压右边,上边单据压下边单据,原始票据之间不能完全重合覆盖,要均匀交错粘贴,交错的距离要根据行、列张数而定。行、列中的单据各自保持等距。
8. 粘贴原始票据使用胶水要适量,不宜过多,粘牢为原则,不得使用订书钉。
粘贴范本参见下列图:
二、自制原始凭证如“其他收入发放表”、“学生奖学金发放表”等,统一用A4复印纸,其左边界和上边界不得小于3厘米。可以横向从起始线从左向右粘贴,右方和下方超出部分折起。
财务处
2019年3月29日
版权所有: 山东现代学院-财务处
Copyright 2018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
鲁ICP备13013327号-2
技术支持: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