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、行政部门:
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以及年终财务决算编审工作要求,财务处年底前须对各项收支项目、往来款项、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等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,并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,编报年终财务决算。请各院系、各行政部门务必按下列通知内容,尽快办理相关财务清理结算事项。现将2022年度年终财务报账、结算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2年各类经费报账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;现金报账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。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5日;
二、请各部门相关
人员抓紧时间对相关借款进行清理,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。凡是借款,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账,特殊情况最长延长至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报账手续。凡未按规定执行的,财务处将暂停办理本部门的所有借款业务,并在此员工12月份工资中扣除以结清借款金额。
三、各往来单位未结算往来款项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,相关部门协助核对供应商单位结算情况及应付款项,以便客观真实的反映当年费用支出情况。
请各院系、各行政部门,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年终财务清理工作。
特此通知!
财 务 处
2022年1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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