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餐、促销活动餐和差旅餐,这些餐费都能计入业务招待费吗?

       餐费可不能简单和业务招待费划等号,这些费用都不属于业务招待费。那么这些费用应该如何处理呢?员工工作餐属于职工福利费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条规定,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促销活动餐费属于广告宣传费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,除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,不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15%的部分,准予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出差途中的餐费应该计入差旅费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,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,包括成本、费用、税金、损失和其他支出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而业务招待费仅限客户接待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,按照发生额的60%扣除,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的5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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